桃園市李姓男子與飛官鄰居素有嫌隙,對外宣稱鄰居的飛官身分是假的,引起爭論不但沒道歉,還在社區委員會LINE群組中罵對方是「阿斗」,雖然稱沒有惡意,也不是在罵人,但桃園地方法院還是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,判處拘役12日。判決書指出,李男曾對外稱鄰居段姓男子的飛官身份造假,引起不小爭議,對方要求道歉,但他堅稱自己沒錯,強調當時留言是「有證據就拿出來,別故作玄虛,我行事光明磊落,豈是你這阿斗可以任意誣蔑的,簡直違法亂紀,只有到法院討公道,清除社區鄉愿敗類」,目的是在規勸鄰居。小說《三國演義》中,「阿斗」指得是蜀漢後主劉禪,其為人被描述成不思進取,整天只會玩樂,因此被有「扶不起的阿斗」一詞,具貶損意思。李男雖然稱自己在勸人,但法院勘驗對話前後內容,認為其提及「阿斗」、「敗類」一詞與規勸毫無關聯,說詞純屬卸責,因此依公然侮辱罪論處。另外,李男因為找不到足夠證據證明鄰居飛官身分有假,也構成誹謗罪,2罪合併應執行拘役25日,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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